广东以法治思维解决体制瓶颈

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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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地方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浙江省富阳市实践的“大部制”改革颇引关注。其中,于2009年8月24日正式开始综合体制改革的顺德,将41个党政部门合并减少到16个,从而被媒体与学者以“最大胆大部制”来形容。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顺德的大部制改革在按设计轨道运行的同时,遇到类似“上下对接”等需要迫切解决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问题。

  乡镇政府执法权如何取得

  据了解,顺德虽然被赋予地级市权限,但涉及的相关土地审批权、行政许可权等有可能在省外的诉讼中成为不利证据;目前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执法程序均是对应国家总局制定的规章规定,各不相同,甚至冲突。另外,大部分部门立法只规定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相关的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直接承担具体工作的乡镇政府如行使相关权力却无法可依。

  因此,顺德迫切希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法院出台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有关决定以及省政府出台专项规章,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也正因为如此,广东省在将顺德作为该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同时,也采取一系列法制措施,以改革以法制先行的方式全力支持顺德开展改革试验工作。

  省法制办形成一揽子方案

  记者了解到,为了全力解决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法律衔接问题,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调研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层层听取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法律措施。同时,该办组织业务骨干,对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摸清了顺德区强县扩权、简政强镇的具体法律障碍。经过深入研究,法制办会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广东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及顺德区行政体制改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磋商,形成了一揽子解决顺德区行政体制改革和全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有关法律问题的工作方案。

  省人大立法授予法律依据

  2010年9月29日,旨在解决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法制保障问题的《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决定》的出台,解决了顺德区综合改革的法律地位问题、行使部分地级市行政管理权的法律依据问题、相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和改革试验工作的上下对接问题,为顺德区巩固综合改革的成果、推进行政体制创新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此基础上,广东还集中力量完成了《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下称《条例(草案)》)的起草送审任务,着力将国家相关政策性授权转化为法律授权,为顺德区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先行先试提供制度支持。目前,《条例(草案)》正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过程中。

  省政府规章明确操作规范

  同时,为了解决顺德区和全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制度支撑问题,广东将《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列入规章制订计划,并集中力量抓好调研、起草、协调和送审工作。《规定》已于今年5月5日正式公布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为全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顺德区开展以大部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

  针对顺德区行政复议管辖机制的变更问题,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复议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自2010年10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顺德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顺德区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顺德区政府或者省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顺德区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向顺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而广东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协调解决顺德行政体制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就顺德区行使地级市权限和行政复议管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等问题逐项作出答复。通过积极协调,解决了顺德区有关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制服等具体问题,对顺德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学界专题调研促依法行政

  为了进一步深化广东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意见,广东省政府法制办还对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关于《广东近两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调研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着重研究该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顺德区开展大部制改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遇到问题的应对措施,从法律层面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全省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试点的具体意见。

  另外,应顺德区的请求,广东省政府全力支持顺德区政府编制《顺德区“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就顺德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深化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创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对《规划》草案多次进行了研究论证。

  正是上述的一系列举措,让顺德乃至广东全省的行政体制改革有了法制保障,让改革实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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