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推出诉前风险告知制度

20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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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5月12日电 许多人打完官司后仍然是一头雾水:为什么有理也未必赢官司?为什么赢了官司会拿不回钱?针对这一问题,广西南宁市新城区法院日前推出了诉前风险告知制度,将案件审理、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一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到南宁市新城区法院咨询立案时,就会得到一份诉讼风险提醒书。法院将告知当事人6种不当的诉讼行为可能导致不利或败诉后果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适当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申请评估费的风险;不能按时或充分提供证据或不按时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不能按时出庭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和执行的风险。 正在法院咨询离婚官司中夫妻财产问题的韦女士说:“早就听说离婚时财产难分,有了诉讼风险提醒书,自己就会注意搜集证据,打官司时也能增加胜诉的机会。” 有律师认为,大多数当事人掌握的法律和相关知识很有限,实行诉前风险告知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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