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已有25家高级法院、900家中级和基层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部分基层法院审监庭承担了审判管理的职责。
“目前,审判管理工作总体发展还不平衡。”据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全国法院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为平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形,大体可分为3种:一是起步比较早,机构较为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审判管理的效果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东部或经济较发达地区;二是近年来刚起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工作方式方法尚未形成体系,建章立制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管理方式仍然停留在传统做法上,审判管理新格局、新模式还没有形成,发展相对滞后,尚处于摸索或筹备阶段。
这位负责人透露,最高法计划今年年底实现在全国法院基本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有效审判管理体系的目标。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