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船舶污染责任险

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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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海事局、安监局、保监局以及环保局等6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出对承保船舶污染责任险保险公司向全社会公告等五大举措,以此推动船舶污染责任险健康发展。

    五大举措包括: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大对船舶污染事故的查处,切实保护水域环境;三是建立各保险公司、航运公司与海事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四是评审2011年度承保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并向社会公告;五是要建立备案机制,各保险公司应每季度将承保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船舶名称、总吨、船舶所有人、承保期间、保费和责任限额等数据报备江苏海事局和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此外,还要求保险公司结合历年出险情况及风险管理状况,建立保费费率浮动机制,以“保本微利”的原则,调动内河油船、化学品船船主投保船舶污染责任险的积极性。

    据悉,2010年,江苏共有1133艘内河油船、化学品船办理了船舶污染责任险,比2009年增长25.6%,总保额近27亿元,报费收入700万元。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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