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船运商会会长洪潭源日前表示,该会对广东省海关分署等部门,改善粤港两地内河小型船舶在航线上的监管模式,认为是一大进步,有利两地航运业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与运作,但对推行日期和新模式运作的效果仍然持观察和保留。 洪潭源称,广东省海关分署内管辖区内推行该套新监管模式,已有所闻,去年底该会曾组织会员上广州,与广东省海关分署交换意见,海关官员已介绍新模式的概况和运作构造。他表示新模式确有多方面的优点和进步,如一旦推行而有效的话,对经营粤港两地内河航线的航商、船代、货代等都有各种好处,该会日内会主动与广东省海关分署了解情况。 他表示新模式相信会改变传统做法,去芜荐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但他亦提出香港船商的看法,认为粤方海关在下月初推行,缺乏过渡期,时间过于仓促,其中一大原因是该模式连带会影响到香港船公司内部运作,譬如单证处理、文件交收和码头操作,船公司须另拨资源作相应配套,文职人员要有一个适应熟习期,否则内部运作会凌乱。 而他建议应给予香港航商、船公司至少三个月的适应改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