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武汉5月8日讯 记者晓亮 通讯员王继明 白洁报道 年过七旬的易志学花3万余元请了个律师为其打官司,岂料这位律师竟私自撤诉后,揣着钱款跑掉了。易志学一怒之下将这家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 1999年5月17日,为追回别人拖欠的10万元借款,易志学经人指点来到原武汉协力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该所朱从伟热情接待了易,并于当月底拿着该所律师函,与易签订了代其诉讼的委托代理等手续。 原告称,随后,他按规定交给朱诉讼费、诉讼保全担保金等共3.55万元以及10万元借款单据。不久,此案在桥口区法院立案。 次年3月,易欲找朱律师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结果从桥口区法院打听到朱已于同年2月14日对他的案件申请了撤诉,朱同时收取了法院退还的2000元诉讼费。 当易再到该律师事务所找朱时,该所告知说“朱只是一名实习生”。 备感收到欺骗的易老于是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该律师事务所赔偿其经济损失等14万元。 法院日前审理此案时,双方均愿意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