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当事人来自疫区的案件 吉林高院允许法官等戴口罩

200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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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长春5月6日电(记者梁国栋通讯员王钰)今天,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项特殊规定,对于当事人来自疫区的案件,法官及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和立案审查听证中,可戴口罩、手套工作,以防止非典传播。   该院已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采取了加强性预防措施,对各审判法庭、立案接待大厅、鉴定中心,以及法官学院教室、会议室、食堂、班车等直接接触当事人的场所和本院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多次进行消毒,并为立案庭、鉴定中心、法警队等直接接触当事人的干警,统一购置、配发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今天又作出此项特殊规定,以最大范围地切断非典传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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