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立案信访    广东高院5月起推出十项便民措施

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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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消息 从5月1日起,当事人在广东各级法院申请立案或信访,将会感到更加方便、快捷和规范。记者昨天(4月23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广东高院将在全省各级法院推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以此规范法院的立案和信访工作。   广东各级法院近年来在健全机构、工作专门化、审判流程管理、接待信访、审查司法救助申请等方面狠抓立案工作,特别是通过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推进信息化建设来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此,广东高院提出3年内建成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的工作目标,全省法院将在进一步规范立案职能,案件受理审查制度,大要案报告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五个方面下功夫。   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和信访,广东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依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推行十大便民利民措施。据了解,远程立案、异地立案将主要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通过法院和法庭的计算机联网完成审查、审批手续,巡回立案将主要针对偏远山区的人民群众,其它各项措施也均是针对有困难进行常规立案的各种当事人。广东高院已选定不同地区的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开展便民利民措施。   广东高院院长吕伯涛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胡锦涛同志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精神武器,把立案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探索实行提高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新措施、新办法,促进审判工作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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