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违法排放污油被重罚

20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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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艘浙江籍货轮在航行途中违法排放污油,被其他船舶举报,后经山东、辽宁、河北三省的海事部门联合行动,该轮被处以三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4月10日11时45分,烟台海事局成山头交管中心接到两艘船舶的同时报告:在成山头定线制水域北上航道内发现污油带,疑为附近航行的“浙海329”轮排放污油所致。烟台海事局立即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中检索出肇事嫌疑船以及2艘目击船的各自去向,先后向3个目的港的海事主管部门营口、河北、大连海事局分别发出了协查通知,各海事部门立即行动,从而在第一时间内对到港船舶展开了缜密调查,并随后于4月11日上午向烟台海事局及时反馈了此案全部调查证据。在大量事实面前,存在肇事嫌疑的“浙海329”轮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按规定缴纳了人民币三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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