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经营预算呼之欲出 国有资产法中将作规定

20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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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国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后,将构建独立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预算。   据悉,在起草完成的《国有资产法》中,对国有资产的经营预算将作出相关规定。   据专家介绍,独立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将由国有资产管理的专司机构在每年的年初作出,并提请人大通过。在预算中,至少要包括当时的国有资产有多少,是怎样的构成,在年内准备如何运作,目标存量是多少等等。在提出目标的同时,还要提出手段,如国有资产经营的方针、政策等。在年末的时候,还要对年内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表示,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全国人大实现对国有资产运营进行监督的需要。他说,现在我们有公共财政预算,即每年通过税务等部门收上来多少税和费,这些税和费用于何种用途等,这个预算不仅向全体公众公开,而且每年还要报请全国人大进行审核。但我们现在还没有独立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预算,没有独立的预算,公众和人大就无法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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