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记者杨燕生通讯员刘京)日前,海南省司法厅已开展半年多的“争创诚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诚信律师、公证员活动”进入高潮阶段,经过层层闯关胜出的17家律师所、公证处和49名律师、公证员全部通过评委会审定。经过向社会公示20天后,他们将成为海南省律师公证业第一批获取诚信荣誉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加强海南省律师公证行业的诚信建设,省司法厅从2002年8月起全面启动了此项活动,并先后采取了七项措施:推行了执业公示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制度;建立了统一收案收费登记、责任赔偿保险等诚信保障制度;推行社会监督制度;推行律师所主任、公证处主任诚信责任制度;建立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公证员诚信档案;建立了投诉查处制,做到凡投诉必查,查证属实者必须进行处理。去年一年共查处投诉24起,17人受到批评教育,3人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