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二审在日胜诉

200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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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4月10日电(记者 徐机玲 石永红)4月1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中胜诉。   今年85岁的李秀英老人听到胜诉的消息高兴地说:“我的胜诉是对日本右派的有力回击,也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出了一口气。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日本右派否定历史的企图永远不能得逞!”   1937年12月,在侵华日军的疯狂大屠杀中,怀有身孕的李秀英被日本兵刺了37刀,后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救治,她保住了性命,腹里的胎儿却流产了。李秀英遭受的惨无人道的残害,在当年美国牧师约翰·马吉拍摄的纪录影片,以及西方人拉贝、威尔逊、麦卡伦等人的日记与书信中均有如实记载。但是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却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污蔑李秀英是“假”证人。   1999年10月16日,李秀英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及该书的发行人相泽宏明、出版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2002年5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对原告要求被告登报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松村俊夫等被告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经去年12月5日、今年2月4日两次开庭审理,东京高等法院于4月10日二审判决李秀英胜诉。   李秀英案日本律师团尾山宏团长在获知胜诉结果后发表的声明中说:“此次判决的赔偿金仍是150万日元,这对李秀英的名誉损害是很少的金额,但是,这次判决结果再次认定了松村俊夫对李秀英的名誉损害,这是对日本右翼猖狂否定历史的打击,意义非常重大。”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朱成山馆长认为,李秀英案不是李秀英和松村俊夫等人个人之间的诉讼,而是承认还是否定历史两种历史观的较量。他强调,正确的历史观是发展中日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历史是不容抹杀的,李秀英等历史证人也是不容侮辱的,正义的力量必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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