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黄辉记者李青)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5年来江西省立法工作发扬民主,实行开门立法,做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取得了很好效果。 5年来,江西省通过民主立法渠道共制定地方法规46件,修订法规32件,通过法规性的决定、决议9件,批准南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的法规32件。 据了解,5年来江西省先后把反不正当竞争、土地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取缔无照经营等6件法规草案刊登在报刊上,广泛征求意见,使老百姓能直接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他们还分层次,通过文件、报纸、刊物等,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