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即将展开

20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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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记者李伟雄)深圳建市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地方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即将展开。此次清理工作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吸收法学专家参与修订工作。   自1992年获得立法权以来,深圳已经制定了199项地方法规和163项政府规章。根据形势发展要求,深圳自1996年以来已对地方法规和规章进行过三次清理活动,其中包括去年根据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与WTO相关的法规规章进行的清理。   深圳市此次对法规规章的清理将同时启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大资源。一方面,涉及法规规章的政府部门要先行进行清理,并将清理项目和意见报深圳市法制局,法制局研究审定后分别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决定修改或废止;另一方面,深圳市法制局公布了此次清理法规规章的十三项标准,请社会各界通过专门网站或直接写信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吸收法学专家参加修改、废止现行法规规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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