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有硕士博士3774人 法官队伍迈向职业化

20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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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讯  我国各级法院目前已有硕士、博士3774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指出,这标志着我国在加强法官队伍素质培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五年来,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入世后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探索提高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提出了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格职业准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树立职业形象,加强职业保障,完善职业监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的奋斗目标。为此,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的同时,强化教育培训,制定实施《法官培训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形成国家和各省(区、市)两级法官培训体系。   实行法官任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制度,五年来共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0万人(次),全国法院的法官普遍得到轮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截至2003年2月底,有3774名法官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人数由原来的52117人增加到82764人,硕士、博士由原来的1591人增加到3774人,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确保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特别是新类型疑难案件的审判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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