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上大胆改革,率先在全省推出了速裁方式的审判机制,深受社会各界好评。这一制度到底是如何实施的呢?日前记者专程采访了该院。 雨花区法院院长易前介绍说,随着法院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审判资源的有限性与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高期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地法院均不同程度面临收案大幅度上升,审判资源疲于应付的共同难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去年5月,雨花区人民法院在民一庭设立速裁组,由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专职书记员组成,至年底共结案455件,结案率为96%。 据记者了解,速裁法庭意为“迅速审判,即时裁决”的法庭,速裁方式具有审判效率高、诉讼成本低、社会效果好的特点,其受案范围是一些当事人要求即时解决的纠纷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婚姻、赡养、抚养、扶养的纠纷案件;还有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以及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等这些案件经速裁庭审理后,绝大部分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达到了社会稳定的效果。 在该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上午11点左右才到法院立案,并均表示同意离婚,但被告已买好了下午去南京的机票,希望尽快了结此案。立案庭迅速为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速裁法庭在20分钟之内,为他们解决了纠纷。没延误他们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对此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