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2003年3月28日消息 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48小时内安排其会见在押疑犯和被告人。这项新举措,是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对外公布的。 此前,对于律师提出的会见要求,公安机关往往根据实际案情弹性对待,从没有在会见时间上做出明确答复。 (记者 薛冰 通讯员 张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