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表示香港基本法和普通法衔接良好

2001-12-29
浏览量 :2860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天在此间表示,香港回归4年多来,特区政府全面落实“一国两制”方针,香港基本法和普通法制度衔接良好。 以敢言直言、干练缜密的政坛作风为人称道的梁爱诗,今天在出席此间举行的“香港仲裁服务如何助您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研讨会后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梁爱诗高度评价了“一国两制”史无前例的开创性对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的重要意义。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6月就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款项作出的解释,确认了基本法所规定的特区对判决诉讼的终审权,维护了香港基本法的权威性,使“一国两制”精神更加明晰,为落实和执行基本法以及维护香港法治积累了宝贵经验。 梁爱诗认为,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上升,以及中国入世之后的国际商事活动增加,香港法律服务业在内地有了大展身手的发展机遇。今年以来,梁爱诗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香港可以成为海外与内地企业解决商务纠纷的仲裁服务中心”,在今天的采访中梁爱诗还是这样说。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