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法庭:
《广州海事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11月1日第4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海事法院
2017年11月1日
广州海事法院学习宣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委、省法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结合我院实际,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广东海洋强省战略、广东自贸区发展战略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
二、方法措施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院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阶段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力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会议传达学习(11月初完成)
按照省委统一要求和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全院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和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组织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认真学、扎实学,发挥表率作用,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专题学习讨论(11月至2018年3月)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讲党课、积极参加宣讲、辅导和培训活动等方式,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进行学习研讨,实现全员覆盖,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1.个人自学。全院各党支部要教育、管理、监督所属党员自觉搞好学习,引导党员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将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刻学习党的十九大的主题;二是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三是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四是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五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六是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七是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及新《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
2.集中学习讨论。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委(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开展“学报告、学党章”交流研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两大重要时期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对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阶段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3.领导干部讲党课。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融入经常、融入日常。院党组成员带头在全院范围讲授党课;鼓励和指导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在支部讲党课;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宣讲活动,注重丰富宣讲的内容和方式,把党课搬到服务群众第一线。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吸引力和感染力,并注重做好对外宣传,扩大我院的影响力。
4.积极参加宣讲、辅导和培训活动。根据省委巡回宣讲计划,积极联系并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宣讲团在本地、本系统开展的宣讲辅导活动;同时争取邀请党校老师、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赴我院开展专题培训;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选派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集中培训、轮训。引导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
(三)抓落实促发展(11月以后)
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 活动。围绕事关广东海事审判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由院党组成员带队,结合分管工作,选择1个以上课题,深入广东海事行政管理部门、港航企业、银行保险、仲裁等一线部门进行大走访、大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相关成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供更优良的海事司法服务做决策参考。
2.深入开展 “一支部一品牌” 争创活动。各党支部通过继续争创“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在本职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通过扎扎实实的争创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切实解决好宗旨意识、司法作风、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心中有人民,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亮身份、做表率、当标兵”活动。各党支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履行党员义务,并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院所有党员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党徽,亮明党员身份,在各自岗位上作好表率,当好工作标兵,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联系我院实际深入谋划推动各项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未来发展作出的战略安排,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实际,联系我院工作实际和广大干警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发展思路,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在广东海事审判发展的各方面。当前要结合审判大楼的建设,积极谋划做好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文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我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良好开局。以按照上级部署,以处级干部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三、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开展,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宣传办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院党组要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机关党委开展重点学习,机关党委要检查督促落实各党支部的日常学习。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机关党委要对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督促制定学习计划。全院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带好头,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今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实行问责。
(二)发挥领导表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带头参加自学和专题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本院外网、微博、微信以及内网工作平台、宣传板报、简报等,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在本院内网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报道学习动态、刊登体会文章,大力宣传学习中的好做法和成效,为我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