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立案工作,由立案庭草拟的广州海事法院《立案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经审委会通过并已正式印发实施。立案庭从2014年3月起开始实施对立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推广活动。推广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内部学习阶段,于2014年3月上旬在全院开展《立案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的学习活动;第二个阶段为外部座谈阶段,于2014年4月上旬召开律师座谈会;第三个阶段为检察督导阶段,于2014年第二、三季度检查立案庭、派出法庭对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作为推广活动的第一项内容,2014年3月14日上午, 立案庭召集各派出法庭负责人和负责立案的人员、执行局分管立案的局领导和立案人员以及各审判庭书记员在七楼会议室开展《立案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学习活动,监察室、审管办、审监庭等部门也派员参加。 本次学习活动分四个议程。第一项议程由詹院长讲话。詹院长从统领全院审判大局出发,总结了立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以来的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大家继续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统一立案尺度,从而保障审判质效。第二项议程是立案庭程生祥庭长介绍立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分析统一广州海事法院立案标准、预立案以及统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项议程则是由权晓同志讲解广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立案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提出受理不同类型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第四项议程为答疑时间,各派出庭负责立案的同志汇报本庭在立案预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登记材料如何归档、当事人主体资料和代理人资格等方面,程庭长和立案庭人员一一耐心作出了解答。其他参会人员也对如何贯彻落实立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