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督促承办部门和案件承办人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广州海事法院于3月10日上午在本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审委会督办长期未结案件汇报会”。会议由钟健平院长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审委会委员、长期未结案件的承办庭、局负责人和承办人、审管办负责人等共计33人。 本次督办会结合省法院2014年排头兵方案中新增“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比重”指标的新形势,要求所有立案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的未结案件的承办人参加会议,共涉及21位承办人,91件案件。会上承办人依次汇报了案件未结原因,承诺结案时间。审委会委员逐案进行会诊,就未结原因、问题提出意见。91件未结案件中,除因存在法定事由暂时无法审结的案件外,有47件案件承办人承诺在上半年前结案,其中有12件案件承办人承诺3月底前结案。 最后,钟院长对本次审委会做了小结:一是审委会督办长期未结案件的机制很必要,要一直坚持下去。承办人对长期未结案件必须说明理由,明确结案时间;二是由专门部门牵头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精细化分析,在审判管理中除了要关注“综合监控指标体系”这一大方向,还要每个部门抽查一个案件进行节点分析,查找案件未结原因;三是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本部门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正确处理各个指标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