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收到了丹麦DSV Ocean Transport A/S公司及上海公司寄来的牌匾及感谢函。这两家公司均为广州海事法院审理的(2013)广海法初字第576号案中的被告,两被告在向原告赔偿280万元后,特地向广州海事法院寄来牌匾及感谢函,对广州海事法院及广州海事法院法官表示感谢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