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农历年二十九,原告深圳市富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谛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广州海事法院达成调解。此前广州海事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货物泄漏造成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21万多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并表示要就相关损失向原告反索赔。承办人尹忠烈法官利用被告提交上诉状的契机,向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愿意由法院继续主持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承办人便马不停蹄地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轮、两轮……,差距在一步步缩小。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7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作为本案纠纷最终解决方案。为了让当事人过个好年,也为了当事人明年有个好兆头,承办人建议双方随即到法院签订和解书。 司法为民,从细处着手,判决后仍心系当事人,时刻想着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一宗可能引发连环诉讼的上诉案件,在承办人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努力下终于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开开心心过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