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边控措施取得成效,当事人送来锦旗表感谢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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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锦标从申请执行人手中接过“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这是执行局在广州海事法院开展争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法院取得又一成果的具体体现。 广州海事法院(2012)广海法执字第6号一案,经“四查”,被执行人深圳思爱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任何可以处置财产,申请执行人乐运国际货运代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法人代表JOSEE TOM(加拿大人)实施边控。主办法官杨良生在掌握了被执行人出入境的时间后,主动从工商部门调阅工商登记原始资料,对被执行人的相片进行翻拍作为上报边控材料。由于这是我局第一次对被执行人实施边控,并且被执行人为外籍人士,王玉飞局长亲自从兄弟单位找来相关资料,并对上报材料亲自进行修改。10月16日,广州海事法院将对被执行人法人代表JOSEE TOM(加拿大人)实施边控的申请上报了省院。10月28日晚20时许,边控对象佐茜被白云机场边防检查站截留,并按广州海事法院通知要求于10月29日在执行局进行执行调解,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以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十五万元达成执行和解,为我局今后在办理同类案件摸索了新路子,维护了我国司法权威,树立了广州海事法院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的良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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