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解扣印度籍“盖提威望”轮

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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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日下午6点,广州海事法院林依伊法官将解扣船舶命令送达“盖提威望”轮。该轮重新获得了自由。 “盖提威望”轮是印度盖提有限公司所有的一艘轮船。2005年2月,申请人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TEXTAINER EQUIPMENT MANAGEMENT LIMITED)与盖提有限公司(GATI LIMITED)签订集装箱租赁合同,由盖提有限公司租赁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的集装箱使用。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估算,自2011年初开始,盖提有限公司拖欠自已的集装箱租金及其它费用81,722美元,同时占有价值约11万美元的85个集装箱,两项合共约20万美元。由于租赁的集装箱主要在盖提有限公司所有的“盖提威望”轮上,今年9月19日,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停泊在广州菠萝庙船厂修理的“盖提威望”轮,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供25万美元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立案审查此案时发现,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由美利坚合众国加州法院管辖及适用该州法律解决纠纷的条款,中国法院能否扣押该轮呢?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就此案进行了讨论,当事人双方均为外国主体,双方签订的集装箱租赁协议所载明的管辖法院及法律适用均为外国法院和法律,如果允许申请人的扣船申请,则有关纠纷将可能在广州海事法院进行实体审理。根据中国海诉法的第二十一条第十二项: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可以申请扣船,广州海事法院作出决定:准许申请人的扣船申请。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启动扣船程序后,在三个小时内便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并出发扣船。2012年9月24日上午11时,立案庭林依伊和谢文勇爬悬梯登上了“盖提威望”轮,向船长庄严宣读扣押船舶裁定书和扣押船舶命令,宣布根据中国法律扣押该轮。通过详细的说明,船长慢慢放下防备心理,终于签收有关文书并配合做好笔录。“盖提威望”轮被成功扣押。2012年11月2日,经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百慕大天泰货柜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撤诉,“盖提威望”轮被解除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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