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上午,一名船员来到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要求法庭帮其本人及同船工作的其他船员追讨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该名船员在海南商道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商道8”轮上任职大副,该轮在湛江港锚地停泊了2个多月,船东已有几个月没给船员发工资,目前船东不知去向,无法联系,船员生活没有着落。文静法官向该名船员详细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和船员追索欠薪的法律途径和方法,并指导其如何书写诉讼文书和举证。 由于被拖欠工资的船员多达13名,且远在锚地,如当事人亲自到法庭办理扣船、起诉事宜比较困难。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湛江法庭书记员黄铭甸随船员搭乘交通艇到停泊于锚地的“商道8”轮上,现场为船员们办理受理案件手续,核对船员的身份及证据材料等,以保证今后诉讼的顺利进行。9月21日,湛江法庭作出扣押船舶裁定,将“商道8”轮扣押于湛江港,为判决后船员工资的兑现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