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扣押“粤东江2号”轮

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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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付俊洋、平阳丹柯两位法官在惠州港1号锚地成功扣押了在航的“粤东江2号”轮,为因该轮走锚遭受损失的养殖户向船东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 7月23日晚,今年我国最强台风“韦森特”在广东登陆。受其影响,停泊在惠州港避台的自卸砂船“粤东江2号”轮锚链被风刮断,船舶压向当地渔民的养殖区,造成多名渔民的鱼排和网箱损毁,养殖的海产品灭失、逃逸。事故发生后,当地养殖户与船东进行了多轮协商,但一直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9月17日上午,其中一名养殖户吴秋平到深圳法庭咨询诉前扣船事宜,深圳法庭接待后考虑到养殖户作为遭受损失的弱势群体,自身法律素养也不高,立即启动扣船应急预案,全庭人员各司其职、指导当事人完善起诉资料、提供扣船担保、快速审查立案并制作扣船文书。9月19日上午,付俊洋、平阳丹柯两位法官赶赴惠州澳头港,因“粤东江2号”轮位置不明,两位法官在惠州海事局的大力配合下,要求“粤东江2号”轮航行至惠州港1号锚地,再乘坐海事局巡逻艇至指定海域成功扣押了该轮。 深圳法庭将积极对该养殖户进行诉讼指引,同时努力联系船东进行诉前调解,争取通过“办理一案,指导一片”,将因此次台风造成的养殖户纠纷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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