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大连7月17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要求,海事司法要认真总结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在今后对外经济往来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08年金融危机袭卷全球,至今影响没有完全消退。航运业是危机冲击最直接的领域。中国海事司法根据自己的特点,采取应对措施,为我国克服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海事法院及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总结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经验。一是将服务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港航企业调研摸底、释法答疑,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二是依法公正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货运代理等相关纠纷案件,及时拍卖处理无人申领的压港货物,制裁无经营资质货运代理企业、船务代理企业等航运中介机构违法揽货承运、违法代签提单、非法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加强保护进出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航运贸易秩序。三是采取分期履行等“放水养鱼”策略,缓和、调处纠纷,保障企业继续经营。(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