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落实处 中国常规海商事案件司法解释“全覆盖”

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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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大连7月17日电: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透露,中国常规海商事案件司法解释基本完成,案件裁判法律适用问题基本统一。这说明中国法院将公正司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由于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各法官对法律条文理解的不同,同类型案件在不同的法院审理结果截然不同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让当事人一头雾水,而且影响了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统一司法尺度是民众呼声,更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万鄂湘副院长说,最高人民法院近三年先后制定颁布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货运代理相关纠纷的四个重要司法解释;加上之前颁布的海上保险、船舶碰撞等方面的司法解释,基本实现对主要常规海商海事案件审理的“全覆盖”。万鄂湘副院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海事案例、选编典型海事案例,并继续开展一、二审海事案件评查,加强具体指导。各地海事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与海事法院组织年度或者季度海事审判分析会、审判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就审判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加强反馈与交流,基本统一了相关案件裁判上的法律适用问题。(胡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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