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立案庭收到请求人广州晨泰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递交的海事强制令申请,请求人称:今年6月27日,其委托被请求人广州中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代理出口一票陶瓷从佛山高明至巴基斯坦卡拉奇,货值约4000美元,运费为美金1310元,其他费用为人民币2100元,运费及其他费用已付清。该批货物已于7月8 日从深圳装载起航。并于7月26日到达目的港。但被请求人在收到请求人支付的全部运费后却迟迟不向请求人交付全套正本提单。请求人请求我院强制被请求人交付正本提单。看似简单的案情,尹忠烈法官审查后认为被请求人不会无缘无故的扣单,背后可能另有隐情。经询问,请求人表示,因双方在上一航次产生纠纷,导致被请求人赌气扣单。尹忠烈法官及时将此情况向本案承办人林依伊法官通报,做到心中有数。 本着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的宗旨,8月10日,立案庭召开了听证会。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互相进行言语攻击,怀有较强烈的抵触情绪。在制止双方过激举动并稳定其情绪后,林依伊法官耐心、认真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及程序。通过听证,发现引起被请求人扣单不放的原因是由于双方的上一航次中,请求人及其被代理人欠本案被请求人部分滞期费、滞箱费未付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所致。在了解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征得双方同意后,林依伊法官开始有的放矢进行调解,力图使双方的两个纠纷得到一揽子解决,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双方均作出一定让步,为了能促使双方尽快达成和解协议,防止节外生枝,林依伊法官牺牲了中午休息的时间继续促成此项工作,两个纠纷就要解决了,但由于请求人上一航次的被代理人对有关方案不表态,请求人担心负责任,导致双方无法立即和解。 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只得休庭。 下午上班,本案审判长陈国威庭长在听取汇报后,当机立断,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说明利害关系,建议双方在争议标的不大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和解来解决纠纷,和气生财,今后还可以合作,避免一旦执行强制令后,引发后续多项诉讼,增加双方的讼累。 陈国威庭长一席话,让双方当事人茅塞顿开,并最终达成协议,将两个纠纷一揽子解决。请求人撤回强制令申请并承诺协助被请求人追讨上一航次的欠费,被请求人即时交付了正本提单。 和解后,双方当事人愉快地握手,重归于好,并对我院立案庭的法官表示诚挚的感谢。双方认为,海事法院的法官专业素养好,能耐心、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态度很好,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确实抱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态度审理案件,整个听证、调解过程规范、文明、高效,使得双方能心平气和进行协商、进行充分交流,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上述案件的圆满结案只是立案庭今年以来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及院党组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的一个缩影。根据立案工作规范要求,近年来,凡是涉及强制令及重大、敏感的程序性案件,立案庭均会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确定反担保金额,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再制作裁定书。这是一项创新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