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2011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100分。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5日下午3时30分,在广州海事法院二楼调解室,请务必按时到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鹭江西街6号。可乘公交车在客村站下车,或地铁8号线鹭江站下车。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其准考证号请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社会人员应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请随时关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的有关通知和信息。 附:《广州海事法院2011年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入围名单》 广州海事法院 2011年4月29日 附件:广州海事法院2011年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入围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