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根据我院“百场征求意见、百场释法答疑”活动安排,黄伟青副院长和海事庭邓宇锋庭长、立案庭陈国威庭长及立案庭林依伊同志走访了中交四航局有限公司。 黄伟青副院长一行受到了该司梁卓仁董事长、曾繁龙副总经理、法务部聂银海经理等的热烈欢迎。据梁董事长介绍,中交四航局有限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达152亿,公司总资产140亿,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10余个国家地区有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是港口、码头、路桥市政及高铁建设,还兼有修船造船业务。公司现有员工6000余人,人均收入达12万元。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集中在非洲,如苏丹、安哥拉、埃及、尼日利亚、利比里亚。这次利比亚撤侨也有不少该司员工。该司在海外的业务收益较高,但也面临巨大的政局、汇率、卫生等风险。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公司不断加强自身法律部门的建设,由公司副总兼任法律总顾问,三级子公司均设立了法律事务室,招录、充实了大量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法律人才,法务部门每年负责全公司的所有重要经营活动涉法文件的起草、审核,是十分重要的部门。 黄伟青副院长介绍了我们“征求意见”的来意并对四航局过去对我院的支持表达了感谢之意,同时还向中交四航局有限公司通报了我院2010年度海事审判情况,并赠送了我院“海事审判白皮书”,最后向该司发放了《广州海事法院“百场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表》,得到了该局良好的反馈。 梁董事长表示,广州海事法院作为管辖我省的海事案件审判机关,一直以来以高效廉洁著称,队伍人员素质高,业务精,这次又主动送法到单位,非常值得肯定,为大型港航国企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梁卓仁董事长建议双方加强沟通、联系,希望我院能提供机会,让该司的相关法律人才到我院锻炼,提高企业应对复杂的经营形势,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欢迎我院指派法官到该司体验实务操作,特别希望我院的资深法官能为企业专门讲授一节关于船舶管理和制造方面的法律实务课 黄副院长表示将把会上提出的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并对上述单位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