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协调 扎实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徐春建副院长及民四庭领导与广州海事法院领导进行工作交流

20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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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徐春建副院长带领民四庭庭领导以及海事合议庭的全体同志,与广州海事法院进行工作交流。广州海事法院刘年夫院长简要谈了该院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主要工作安排,徐春建副院长也谈了今年的主要工作考虑,双方就今年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具体磋商。省法院民四庭林广海庭长、广州海事法院詹思敏副院长等同志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 2010年广州海事法院大力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通过统一和规范裁判标准,海事二审案件维持率再创新高,发改率为6.3%,创历史最低。刘院长表示,希望在省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两级法院能够对海事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多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水域污染民事诉讼予以规范,并希望上级法院指定广州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海事行政案件。 徐春建副院长对广州海事法院去年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广州海事法院一审案件质量过硬,值得信赖。海事法院出台审判指导意见的做法很及时,针对性很强,要求民四庭加强与海事法院的合作,针对重点、关键问题深入研究,多出精品。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行政案件是大趋势,有利于发挥海事法院的专业性和特长,应努力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取得共识,先行先试。 徐春建副院长强调,我们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郑鄂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继续大力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为广东法院奋力实现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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