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事法院江门法庭围绕“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的司法宗旨,快速审结九宗船员劳务纠纷案件,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今年4月,“亚洲香港26”轮运载废钢材途经珠海港外水域时,与“宏浦35”轮发生碰撞,造成“宏浦35”轮受损,所载燃油泄漏,污染海域。根据“宏浦35”轮船舶所有人的申请,我院裁定扣押了“亚洲香港26”轮。根据“宏浦35”轮所载燃油货主的申请,我院裁定再次扣押了“亚洲香港26”轮。鉴于需面对多方提供担保的要求,“亚洲香港26”轮的船东电话通知船长放弃该轮,不再负责该轮的安全和船员的生活,也解除了该轮的船舶代理关系。由于“亚洲香港26”轮为过路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该轮没有报关进港,边防站不允许船员上岸。同时,船上的九名船员多次电话向江门庭求援,告知船上已没有燃油、淡水和船员伙食。为保证船员生活及船舶安全,江门庭积与船舶代理、“宏浦35”轮的船舶所有人、珠海海事局多方协调协助解决,最后“亚洲香港26”轮运载钢材的货主同意垫付船上急需费用,船员的基本生活及船舶的安全问题得以及时解决,缓解了燃眉之急。 另据该九名船员反映,自本航次开始,“亚洲香港26”轮的船东拒不支付其工资及相关劳务费用,九名船员将来的遣返费及生活费没有着落。对此,在“宏浦35”轮船舶所有人申请本院对“亚洲香港26”轮予以拍卖后,江门法庭指导该九名船员在“亚洲香港26”轮拍卖公告期间就其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关劳务费用办理海事债权登记,并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起诉讼。九名船员起诉后,法庭根据船员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由于船东弃船且不应诉,案件无法调解。江门法庭决定对该系列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便缩短诉讼周期。案件庭前送达手续办理完毕,承办人立即安排开庭,在被告不应诉的情况下及时作出宣判。目前该系列案已顺利审结,“亚洲香港26”轮在江门法庭组织下成功变卖,江门庭拟将该九宗案件转入主动执行程序,九名船员的劳务费即可从该轮的变卖款中优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