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速调审结案件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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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成功调解一宗港口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本院主持下愉快自愿达成和解,并对法官高效速调处理纠纷表示深深感谢! 该案由“外援”徐元平庭长担任审判长,10日下午,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审判长认真审阅双方证据后,凭借其丰富审判经验很快就归纳出该案的争议焦点,提出可以试着组织庭前调解。于是,在11日上午开庭前,承办人黄耀新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大量的往来工程款和原始单据逐一核对、对工程款及利息和违约金等进行长达4个小时的谈判和取舍。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和谐气氛中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签收完法院调解书已是中午1点了。 法官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用心、耐心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来之不易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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