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下发《关于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月1日,广州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黄松有一案的反面典型,在中层以上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同志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的精神,与会同志学习了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松有的判决以及相关评论员文章,围绕黄松有案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刘年夫院长在谈到自己的学习体会时指出,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法官,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是党员,是人民的公仆;二是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必须谨慎用权,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必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党内监督和班子监督;五是必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六是必须净化生活圈,谨慎交友,清白做人。 大家认为,黄松有出身贫寒,自己不断努力,得到群众的信任、组织的培养,走上领导岗位,非常不容易,但最终没有把握好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令人痛心。黄松有案件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他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对权力监督的缺位和制度上的问题,大家表示一定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