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成功扣押巴拿马籍豪华邮轮“君皇”轮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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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下午5点,广州海事法院法官依法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在了巴拿马籍豪华邮轮“君皇”轮的驾驶舱内,此举标志着该轮正式被中国法院依法扣押。 总吨20804公吨的巴拿马籍“君皇”轮,是一艘载客量为1250人的豪华邮轮,在东南亚一带专门从事豪华海上游业务,赫赫有名。2008年6月25日下午5点,正在广州沙角锚泊避台风的“君皇”轮突然走锚,巨大身躯的后半截压在了正在锚地停泊的两艘沙船――“粤广州货0828”轮和“粤东莞吹0618”轮的吊管上。由于“君皇”轮船尾摆扫力太强,两艘沙船的吸吵管被压弯,滑轮、铰链座板等发生了一系列损坏。“君皇”轮则蹭破了些漆皮。两艘沙船主人事后初步估计,此次碰撞引起的修理费、船期损失等合计约为100万元和250万元。2008年7月11日中午,粤广州货0828”轮和“粤东莞吹0618”轮的主人分别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君皇”轮,并分别要求该轮主人提拱人民币100万元和250万元的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当天作出民事裁定书,准予两艘沙船主的诉前海事保全申请。下午2点,立案庭两名法官紧急出动,驱车赶往广州黄浦老港。此时天空下起了小雨,法官们冒雨换乘交通小艇,10来分钟后到达DCF锚地,登上 “君皇”轮。在二楼豪华的旅客餐厅里,法官见到了乌克兰籍船长。他摊开双手,以不懂中文为由拒绝在中国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签字。中国法官们通过翻译耐心的向他解释中国法律规定及文书内容也无济于事。一刻钟后,船东的中国代表及船舶管理公司的几名中国雇员也赶来了。他们了解情况后向法官表示,将尽快向越南籍船东反映这一情况,并请律师处理这一纠纷。由于船东代表没有船东的书面法律授权,不具备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的资格,在乌克兰籍船长执意拒签的情况下,依据中国法律,法官们依法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胡后波) 小资料: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人民法院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于受送达人住所而视为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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