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背后的故事

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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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家谢法官,输家恨法官,这是古今中外常见现像。今年5月底广州海事法院发生了一件不合这一“常规”的事情:被执行人按法官要求拿出一大笔资金后,送来一面“执法严谨,和谐高效”的锦旗。法官接过锦旗特别欣慰,因为它反映了当事人超越个人得失来对待执法行为,是公众法治意识增强的表现,确实可喜。 送锦旗的是广东华龙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渔业)。去年11月,华龙渔业因债务纠纷当了被告,经广州海事法院调解,华龙渔业同意于2008年1月30日和2008年3月30日分二笔向林孩等二十名湛江籍船员共支付工资142625.11元。由于华龙渔业两次没有兑现诺言,2008年1月31日和2008年4月1日,林孩等二十名船员分二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在执行案件中,法院了解到华龙渔业迟迟不愿意给付工资的原因。华龙渔业以前一直是对外承包经营,公司老总几易人选。现任老总认为,工资是上一个承包人欠下的,与已无关,自已没必要背这个“黑锅”。更重要的是,华龙渔业部分停在泰国的捕捞船舶,由于东南亚海啸事件有不同程度毁损,一直无法维持正常生产,再加上经营成本等原因,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广东阳江中院于2008年3月10日准予华龙渔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华龙渔业公司考虑,拖欠的船员工资等到资产清算后再给付。 法官对华龙渔业负责人耐心讲道理,宣传法律知识。告诉他们拖欠工资给船员家庭造成生活困难;拖欠工资不是个人行为,是单位行为,这种债务不因承包人变更而消失。现在的华龙渔业负责人必须负责任偿还。自愿签定调解书却不履行是企业信用的丧失。法官表示,为了依法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已向院长申请搜查令,如果拒不付款,将对华龙渔业财产进行搜查。 华龙渔业负责人终于明白了消极对待案件执行的严重后果。2008年5月10日他们将拖欠的142625元船员工资款全部打到了法院账户上。考虑到华龙渔业运作实运困难,法院同意他们提出的减免执行费用申请。华龙渔业负责人觉得从此案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法官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有利于社会和谐,于是特送锦旗表示感谢。(胡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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