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重视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

200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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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南宁11月22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透露,中国法院十分重视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从优配置审判资源,为从事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的业务庭或者合议庭配备了高素质的审判人员,一大批懂法律、懂经贸、懂外语、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充实到了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岗位。 截至目前,中国具有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48家,基层人民法院共有51家。从事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共有2,431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262人,占93.05%。其中,取得博士学位的66人,占2.71%;取得硕士学位的724人,占29.78%。实践证明,通过精心配备审判力量,受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完全能够胜任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胡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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