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学习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专刊25期,介绍广州海事法院积极响应广东省委关于开展向黄学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号召,从解决海事纠纷“调解难”、边远渔民群众“诉讼难”、和弱势群体维权等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了“司法为民”的观念,迅速掀起了以实际行动向黄学军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特别是在7月份成功化解了电白县电城镇下海村16位村民,因湛江市宏顺有限公司、茂名恒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湛江粤海航标技术服务中心因开挖航道,损坏了苏木青等16位渔民的蚝田和渔网,多次协调未果而产生的矛盾,平息一宗准备组织渔民上访的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