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上海10月26日电:“中国海事法官学历层次明显高于全国法官平均水平。”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说,这是各海事法院注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结果。 据了解,我国海事法院成立之初,由于体制不完善,时间紧迫,海事法官的遴选范围被局限在海事管理和港航企业的在职人员中,只有极少数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成为海事法官。因此早期我国海事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法律素质和司法能力较差。针对海事审判的特点,各海事法院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潜心培养了一批掌握普通民商法律,精通海事海商法律,熟悉航运专业知识,精通专业英语,具有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海事法官。据统计,截至2006年9月,全国从事海事审判的法官共有542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498人,占93%,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法官212人,占39%。海事法官的学历层次明显高于全国法官的平均水平,为搞好海事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