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籍船员李某和孙某因船东拖欠工资,于2006年3月6日向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提出诉前扣押湛江籍“顺安9号”轮的请求,经审查广州海事法院准许了两船员的请求。但是两船员已经离船很久了,不知船舶去向,船现在何处?经查询没有发现确切的线索,法官们准备好法律文书,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第二天(3月7日),湛江法庭了解到该轮在广州番禺莲花山水域,立即委托立案庭执行扣押,可是当邓锦彪、李正平两位法官和法警黄连舜驱车赶到广州海事局,查实该轮不在莲花山,也没有在当地办理进出港登记。看来是扑了个空,但法官们没有因此而放弃努力。 第三天(3月8日),湛江法庭接到消息称该轮在东莞太平东引码头卸货,于是再次委托立案庭派员执行扣押任务。顾不得中午休息的法官们立即驱车赶到太平港,几经周折找到东引码头,可是仍然没有该轮的踪影,码头调度也没有该轮的任何信息,只是说可能有一条船因水浅而无法靠港卸货,但具体船名不详。法官们马上赶到太平海事处,经查,“顺安9号”轮已办理了出港签证,海事处也无法掌握该轮的确切动态了。看看时钟,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怎么办?此次负责执行的田昌琦法官马上向徐元平庭长作了汇报,并与湛江法庭负责人倪学伟进行了沟通,他了解到两船员因船东欠薪已生活困难,广州海事法院虽已司法救助准许其缓交了申请费和执行费,让其打得起官司,但是如果不能成功扣船,即使打赢官司,两船员的合法权益仍可能落空。 于是法官们敲开了太平海事处处长办公室的门,见到了三八节仍坚守工作岗位的刘副处长,她详细听取了法官们的情况介绍,马上同在外开会的处长联系,决定破例接受法官们的要求,派出“海巡1701”号巡逻船出海搜寻“顺安9”号轮。 刘副处长对法官们说:“虽然船东仅拖欠了不到两万元的工资,在我们东莞地区的很多老板们看来这算不了什么,可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看见你们法官们这样辛辛苦苦为了老百姓,一连几天满世界地跑,我们还能不全力支持?” 终于,乘坐巡逻船的法官们在虎门航道上拦住了“顺安9号”轮,将其引回安全水域停靠后予以扣押。至此,一场历时三天,从湛江到番禺再到东莞的保全仗,被法官们胜利打赢了。这是广州海事法院庭室间良好配合、通力协作的又一次战果。 当两名船员得知自己仅凭一纸申请,三天之内就得到了扣船成功的好消息,一个劲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