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11月15日电:今天上午,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回顾了2001年以来我国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要求法官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万鄂湘说,经过“入世”过渡期,我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外资在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将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迫切要求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以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对此,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部门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面临的改革更加迫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需要大批复合型专家型法律人才。 万鄂湘指出,2006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按照“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规范、科学、公正、高效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万鄂湘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定要以积极的姿态、坚定的信心和百倍的努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