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来、走出去、讲实效”,努力开创宣传新局面 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学《决定》、树形象”系列报道之三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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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里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汕头大学法学院2001年级的青年学子们。原来,他们是在教授的带领下来参观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并与法官们进行座谈的。一位同学向法官说:“作为学习法律的大学生,我们希望来看看庄严的法庭和国徽,特别是来看看海事法官们工作和开庭的情况。”另一位同学则说:“《海商法》是我们今年学习的一门新课程,这次能同海事法院的法官们进行座谈,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学习和长见识的好机会。通过现场参观,加深了我们对海事审判的了解,增强了对学习海商法的浓厚兴趣。” 汕头法庭很重视这次活动,主持工作的张副庭长亲自接待了这些同学们。在座谈会上,张副庭长专门就我国海事法院体系的设立和沿革,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审级,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关系,还有广州海事法院的基本情况和最新改革举措等内容深入浅出地对同学们作了一堂专题报告讲座。特别是对同学们提出的广州海事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披露合议庭不同意见以及如何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整个下午就在这种浓厚学术气氛中飞快地度过了。同学们都对教授说,这次活动既有感性认识又有理性启发,大家都期盼着能有机会到汕头法庭实习。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秉公办案是人民法官的光荣天职,庄严和肃敬是一般人对法官的印象。但是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的法官们认为作为基层单位的派出法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法制宣传。他们提出了“请进来、走出去、讲实效”的具体措施。汕头法庭一年来,就接待过来自上级法院的领导、兄弟海事法院的同行、地方海事部门和学术界和高校法律院系师生等各界朋友的多次参观考察,建立了开放、良好的形象。法官们经常“走出去”,针对行业和地区特点开展调研和宣传活动。他们去到港口码头、走访航运企业,走访渔村农户,走访粤东地区的地方法院、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航道局、港务局和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与他们进行座谈,解答法律疑问。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形式,汕头法庭在粤东地区的影响大大加强,收到了累累硕果:一、体现在媒体的广泛报道上,今年已有20多篇有关汕头法庭办理案件的稿件在当地报纸和专业网站上发表;二、体现在行业协会的专业认可上,汕头市法学会主动向汕头法庭发来了入会邀请函,并聘请张副庭长担任法学会常务理事;应汕头市交通局邀请,参与汕头地区航运企业、银行、保险公司召开的银企合作座谈会,张副庭长还在会上作了题为《船舶信贷风险与预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三、表现在广大群众对汕头法庭的充分信任上——仅9、10两个月来群众到汕头法庭起诉的各类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就大幅度上涨。 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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