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金利达”黄埔港凌晨被抓

200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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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凌晨1点,在黄埔港集装箱码头守候了多时的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向明华及黄连舜两位执行人员登上刚靠泊黄埔港集装箱码头的“金利达”轮,向该轮船长宣读了广州海事法院扣押该轮的裁定书,并将扣押船舶命令牢牢地张贴在“金利达”轮的驾驶台,“金利达”轮又一次失去了自由。   2001年11月29日,“金利达”轮自东莞沙田拖带“珍宝”海鲜舫前往湛江市海康企水镇,12月2日,当“金利达”轮将“珍宝”海鲜舫拖至阳江闸坡港附近时,“珍宝”海鲜舫沉没。“珍宝”海鲜舫所有权人因此于12月6日申请广州海事法院扣押“金利达”轮。为便利被告生产,在被告提供担保后“金利达”轮被改为“活扣”,即法院允许所有权人经营使用被扣押船舶,但不允许其转移被扣押船舶的所有权或对其设立抵押及进行其他处分。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9万多元,但被告逾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拒绝将法院“活扣”的“金利达”轮交回法院处理。经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多方向海事行政机关查询,终于查清了“金利达”轮往往在深夜里快速进出黄埔港的事实。一张无形的抓船网在黄埔港悄悄张开,终于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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