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8小时解决近百万元涉外案件

200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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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晚上10时,利比里亚籍巨轮“TALISMAN”轮缓缓地驶离深圳,开往下一个港口,而它刚刚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天。   5月19日,“TALISMAN”轮满载6万多吨大豆抵靠深圳赤湾港。这批大豆的货主是广东东凌集团有限公司。5月23日晚11时该批货物全部卸完。由于该批货物的重量采用水尺测量,只有货物全部卸完后,才能测出货物的重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货卸毕后立即对船舶进行水尺测量,发现实际卸货数量比提单上记载的短少了329.6吨,价值近9万美元。而此时“TALISMAN”轮已经办完了离港手续,预计次日1200时离开深圳。   货主将该情况通知了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连夜与船东取得联系,船东虽然确认货物短量,但双方就担保的数量及方式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很快到了第二天,也就是5月24日的上午。船东又以时差以及假日为借口,迟迟不提交有效的担保。距离船舶离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无奈之下,保险公司的律师建议向海事法院申请扣船,但由于是周末,而且距离开船只有1个多小时了,他们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拨通了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长的电话。令他们欣慰的是,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设立有节假日值班制度,受理诸如扣船等紧急案件。按照正常的程序,扣船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请书、相关的证据和担保,并缴纳相关的诉讼费用后,海事法院才正式受理。如果走完上面的程序,船舶肯定已经离港了。为了节约时间,深圳法庭的法官预先制作好扣船文书后赶赴赤湾港,同时让当事人携带申请书、保险公司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缴纳诉讼费用的保证以及相关证据也赶至港口,在船边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话立刻扣船。   法官赶到深圳赤湾港时,港口的时钟正指向12时正。“TALISMAN”轮仍停泊在码头,而准备拖它离港的拖轮已经等候在船边,引航员已经登轮,舷梯也被高高地吊起,一切开航准备就绪。“好险啊!”几乎同时赶到港口的保险公司和货主的代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法官立即认真地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扣船措施。当大腹便便的希腊船长见到法官以及扣押船舶令时,感到十分意外,毕竟船东告知他货主有可能申请扣船到他收到扣押船舶令才1个多小时,他怎么也没想到中国法官办案如此迅速,何况今天是星期六!船长以法律文书是中文,看不懂为由,拒绝签收。深圳法庭的法官向他讲解了文书的主要内容并请他比较信任的外轮代理公司的人员为他逐条翻译了扣押文书的全部内容,最后船长虽不情愿但还是签收了扣船文书。同时询问法官,如果提供担保,什么时间可以放船。“同样的速度,立刻可以放船”法官这样回答。   “TALISMAN”轮是一艘载重吨达7万吨的散货船,1天的租金就高达1.5万美金。这意味着船舶被多扣留1天,损失就十分巨大。船东立即委托了中国律师与货主和保险公司的律师进行了紧急磋商,终于在晚上7时30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货主接受了船东提供的担保,同意申请解除扣押船舶。海事法院收到解除扣押申请后,立即制作了解除扣押文书,并将解扣的文书送达至“TALISMAN”轮。至此“TALISMAN”轮结束了它在中国不平凡的一天。事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均打电话给广州海事法院,对法院高效的工作和公平维护中外当事人利益的态度表示敬佩和感谢。 本文由深圳法庭提供。 联系电话:26646011,1350288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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