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学习考察广东法院涉外审判经验

200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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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提高我省涉外审判水平,今年3月10日至4月26日,院领导李建忠同志带领民四庭四位同志到广东法院学习考察涉外审判工作情况。整个学习办案过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利用一周时间到深圳、珠海、佛山三个中院参观学习,观摩案件开庭审理,与审判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第二阶段,正好赶上广东高院举办的为期一个月的涉外审判续职资格培训班,四位同志跟班学习认真聆听了最高法院万鄂湘副院长、俞灵雨庭长、香港律政司副律政专员黄继儿、清华大学法学院长王晨光教授和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以及审判实务部门一些专家讲授的课程,系统学习了英美商事法律、香港仲裁制度、外商投资的法律问题、涉外商事审判的法律适用等理论和业务知识。第三阶段,利用十天左右时间,旁听开庭审判,参与具体办案,交流审判心得,对广东高院办案环节有了具体详细的了解。通过为期一个半月的学习办案,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丰富了阅历,对涉外审判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省涉外审判工作的信心和勇气。 一、广东法院涉外审判基本情况 广东全省共有各级法院157个,其中高院1个,中院23个,基层法院133个,在16381名法院干警中,审判人员有10503人,书记员有2917人,两者相加占总数的82%。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85801件,审结632923件,结案率92.3%。广东高院现有在职干警463人,其中审判人员292人,书记员87人,聘用速录员30人。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37件,审结7210件,人均结案17.63件。 广东法院涉外审判案件,原来由经二庭办理,去年机构改革后,大多数法院成立民四庭,由其统一审理,少数法院如广州中院由民三庭审理。按照最高法院集中管辖的规定,广东有广州、深圳等9个中级法院、4个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全省涉外审判人员129人,本科以上学历的112人,占86.8%,年龄在40岁以下的109人,占84.5%。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21%,去年达到5903件,约占全国总数的30%。涉外案件中,涉港澳案件居多,占到80%。广东高院民四庭共有审判人员16名,其中3名同志有博士学位,8名同志有硕士学位,5名同志有学士学位,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下。该庭配备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设立四个合议庭。去年审理案件347起,审结304起,结案率87.6%。案件类型主要是涉外(含港澳台)合同纠纷案件、“三来一补”企业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案件。涉外案件质量比较高,改判率为28.7%,低于其它民事案件的改判率。 二、广东法院涉外审判的主要经验 涉外案件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际形象。广东法院在涉外审判中,注重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理念,充分发挥涉外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平等保护观念树得牢。广东法院在涉外审判中牢牢树立公平理念,对中外当事人及港澳台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从立案、审理到判决、执行,从程序到实体,平等地对待中外当事人,平等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既防止以改善投资、贸易环境为由,过分维护外方当事人的权益,又注意避免以保护国有资产流失为由,过分偏袒国内当事人的利益,树立我国公正司法的形象,增强外商对我国司法的信心。在涉外审判中,严格执行国际条约,适用国际惯例,对我国已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与国内法律相冲突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切实履行承诺的义务,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办案程序非常规范。广东高院依法明确了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取消了院长、庭长层层审批案件的制度,规定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权由合议庭行使。合议庭意见一致的和争议不大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这类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0%。合议庭争议较大的或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审判长会议决定,审判长会议定不了的,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实践中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很少。庭长、副庭长亲自办案,担任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力。每个审判庭都配有一个会议室,用于研究案件,避免干扰。由于合议庭拥有案件裁判权,研究案件非常认真,每个合议庭成员都必须表明态度,阐述理由,不能简单地说“同意或不同意”。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分庭使用,每个合议庭配备一名书记员,叫做“跟案书记员”,从立案、开庭、合议到打印裁判文书、装卷归档,都由书记员来完成。每个法庭还配备一名速录员,专门用来法庭记录,保证了庭审质量。 (三)办公自动化程度比较高。广东高院基本上实现了局域网管理,案件从立案、开庭到合议、结案,都在网上进行,院里文件、信息简报、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在网上都可以查阅到。广东高院和部分中级法院实现了联网,在网上发通知,安排工作,互通信息,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广东高院已经实现了人手一台电脑,人人都能熟练地操作电脑,在电脑里制作案件审理报告、裁判文书。院领导、中层干部、审判长、内勤,包括书记员在内,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大大方便了审判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最近,又在进行电脑升级换代工作,全部更换成液晶显示器电脑,使审判工作更为方便快捷。 (四)业务培训抓得紧。广东高院为了进一步提高涉外审判水平,与国际接轨,今年下决心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省涉外审判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系统地学习涉外审判理论业务知识,效果非常好。广东高院每年在全省法院选拔20名审判骨干,到香港、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系统地了解英美国家的法律知识和审判制度。法院还鼓励支持审判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法律文章,提高自身素质。 (五)审判作风扎实严谨。广东高院普遍实行庭前交换证据,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示争论的证据,审判人员归纳争议焦点并固定相关证据,为提高庭审质量做好准备工作。合议庭研究案件非常认真,先由承办人在黑板上介绍案情,理清来龙去脉,然后,每位合议庭成员有理有据地阐述看法,表明观点,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庭审笔录由速录员通过电脑打印出来,清晰详细,便于阅览,案件卷宗装订的整齐规范,顺序井然,给人感觉非常清爽。 (六)业务指导针对性强。涉外审判不仅专业性强,而且影响比较大,为了保证审判质量,广东高院非常注重业务指导。民四庭先后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关于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和《关于审理来料加工合同纠纷及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及《涉外商事审判的程序问题》等规定,指导全省法院办案。民四庭还对审结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进行筛选,为每一个案例撰写要点提示,编写了《广东省涉外商事海事案例精选》一书,供审判人员学习研究。 三、对做好我省涉外审判的几点建议 对照广东法院的经验和做法,我省涉外审判起步晚,案件少,没有经验,差距比较大。我们要利用最近案少空闲时间多的有利时期,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同时,狠抓业务培训,规范办案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审判水平,树立我省法院形象。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到国家法官学院进修,鼓励大家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精神。同时尽可能参加一些国内外学术会议,了解熟悉涉外审判的最新动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规范审判程序,保证办案质量。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案件开庭要规范化,严格举证时限,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归纳争论焦点并固定证据,提高庭审质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严格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合议案件时,每个合议庭成员都应表明观点,阐述理由,避免合议走过场。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审判长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涉外审判顺利进行。 (三)提高办公水平,保障案件正常运转。机构改革后,民四庭全部都是助审员以上的审判人员,没有书记员,严重影响办案的顺利进行。建议院里招聘一些既能搞速录又懂法律的书记员,给每个合议庭配备一名书记员,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以及卷宗归档等工作。为了尽快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建议院里给每个承办法官配备电脑,以便熟练操作,在网上管理案件,查阅资料,安排工作,方便审判。 (四)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审判工作。今年是院里确定的“制度建设年”。民四庭要按照院里的要求,认真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庭长、副庭长、审判长、法官以及书记员的职责,合理划分合议庭与审判长会议权限,完善支部生活和廉政建设制度,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保障案件正常运转,提高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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