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4日上午,两位身着法官法警制服的人急匆匆来到珠海市一居民区,他们是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谢辉程和法警陈广辉,奉命找居住在这套住宅里的公民梁新(化名),执行一宗购船拖欠款案件。案由是梁新拿了珠海市万山管理区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万山公司)20万元预购船款,船没买成,梁却一直不还钱。公司为此告到广州海事法院,梁败诉。去年九月他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广州海事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在梁志雄的门口敲了好半天,才听到一个女人的应答声。法官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后,中年女人慢慢打开了门。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间,装修相当豪华,一间房门紧闭,另二间房门敞开着。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人,法官估计就是梁的老婆张云(化名)。当法官询问梁新是否在家时,张说:不在,我们早离婚了!他去哪我怎么知道? "麻烦了!"这个回答既在执行法官意料中又在意料之外。梁新半年前离婚,分割财产的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妻子所有,股票和其他财产归梁新。法院查明梁新根本没有什么股票和其他财产,离婚后一无所有。同时还了解到他们夫妻依旧生活在一起,假离婚躲债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却不能动房产,因为从法律上讲离婚证是有效的。法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当务之急是要找到梁新!听说梁新在家里,怎么又没人呢?如果梁新真的不在,他们这趟就白来了。 陈广辉法警瞄了一眼客厅摆放的物品,发现一条男式皮带随意地摆在桌上,茶几上有两部手机,鞋架上有一双男式皮鞋。 "这是谁的?" 张云眼中露出了慌乱的神情,但很快又高声叫起来:这是我男朋友的,难道我离婚了就没有谈男朋友的自由么?? 谢辉程不动声色地掏出手机拨了一组号码。"嘀---嘀---―――"桌上的一部手机突然响起来。原来谢辉程出发之前找到了梁新的最新手机号码,刚才试拨,证明桌上的手机中有一部是梁新刚换的。“梁新就在这间房内!”执行人员作出了这样的基本判断,但是张云极力否认。 谢辉程通过电话当场向海事法院金正佳院长作了汇报。金院长说:如果确有把握断定梁新在家可以依法搜查。法官们向张云出示了搜查证。张慌乱地改口说:"你们等一会吧,我进去一下。"随即掏出钥匙走向那间紧闭着的房间。一会儿,40多岁的"男朋友"耷拉着脑袋走了出来。他不是别人,正是法官要找的梁新。 梁新仍称自已早已离婚,没有任何财产。谢辉程向金院长汇报后,依法为梁新办理了拘留手续,将他带到了珠海中院拘留室。 法官耐心地向其讲解有关法律,晓以利害。梁新终于承认,自己与妻子离婚是假的,目的是为了骗钱躲债。他承认错误答应还款,并请求立即与万山公司联系。 法官经过商量,电话通知万山公司经理马上来珠海中院。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接着,梁新又打电话给他的一位朋友,当场送来一万元现金和150箱酒折现金1、8万元。万山公司也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梁新的拘留。至此,一起利用离婚手段转移财产躲债案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