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隆重举行机构改革总结大会,为期一个月的机构改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次机构改革,广州海事法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先后经历了准备筹划、思想动员、人员分流、中层干部竞岗、干部双向选择等五个阶段。通过精简分流,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本次机构改革,共有8人分流(4人离岗退养,4人提前退休)。机构改革后,全院行政编制人员的平均年龄只有35岁,比改革前下降了2岁;在审判工作岗位的41人中(含院领导),有38人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占93%。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有21人,占审判岗位总人数的51.2%。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激发了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健全了竞争机制。本次参加竞争上岗的共有16人,通过笔试、演讲答辩、面试、考察等程序,最终有8人竞得正职领导职位,5人竞得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是人的知识、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较量。从这次中层干部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的情况看,高素质人才并不怕竞争,而是怕没有竞争,而且,也充分说明了高素质人才对成就的渴望大于对生活水平提高的渴求,因此,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将成为稳定和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通过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整合了审判资源,规范了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保障案件审理公开、公正、有序、高效地进行。取消海事、海商、行政三个审判庭的行政管理职能,法官在助理的协助下专司审判权,将原审判庭的书记员的管理以及内勤工作纳入立案庭的职责范围,既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让审判庭完全摆脱行政性事务的束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而形成了“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的格局。 总结大会上,金正佳院长对机构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干警们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表现出来的良好精神风貌以及平和积极的心态,认为这次机构改革是成功的,达到了激发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预期目的。 会后,全体干警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