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通过深化和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庭前会议、在裁判文书上公开法官意见、案件流程管理、法官助理制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新收案件1081件,收案标的额11.5亿元;结案1100件,结案标的13.43亿元。全年的收、结案情况呈以下特点: 一、收、结案数量略有减少,标的金额均大幅度增多。2002年,全院收、结案数分别为1081件和1100件,分别比上一年减少12.3%和9.4%;收、结案标的额为11.5亿和13.4亿,分别比上年的9.89亿和10.12亿增长了16.3%和32.7%。 二、新型案件大量涌现。全年共受理新类型案件11种,其中包括海事行政、海事行政执行、借款合同纠纷等类案件。案件类型的增多,主要是因为最高院新颁布的《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海事法院对海事案件的专属管辖,并扩大了管辖范围,增加了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种类。 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大幅度增长。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10件,比上一年翻了一番。其中涉外案件238件,比上年增加了182件,增幅达325%。涉外案件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我国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对外贸易交往频繁。二是随着我国海事法制的完善,海事审判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正越来越赢得国际社会的信赖,一些外国当事人愿意到我国海事法院解决纠纷。 四、执行案件继续保持良性循环状态。2002年,在全院收案总数减少的情况下,执行收案保持增长,全年执行收案323件,比上一年增加了52件。全年执行结案307件,比上一年增加了29件,执行结案率高达91.64%,继续保持执结率较高、执行期间较短的良性循环状态。 五、结案率提高。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案件结案率为92.83%,比上年提高了近1个百分点。其中一审案件结案率高达93.29%,创本院历史最高纪录。 六、案件审理周期缩短。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全面推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改革措施,一方面缓解了工学矛盾,节约了审判资源,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全年独任审理的案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89%,审理周期仅为85天。 七、调解结案率大幅度提高。我国的调解制度具有及时化解矛盾、办案效率高和便于执行等诸多优点,倍受国际司法界推崇。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措施,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全年调解结案以及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撤诉案件共215件,占一审结案案件的36.88%,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八、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二审改判率有所降低。全年一审案件上诉的有109件,二审退回的111件中,发回重审3件,改判20件,改判率为20.7%,比2001年32.7%的改判率下降了12个百分点。 九、法庭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深圳、湛江、汕头三个法庭全年收案257件,结案265件,分别占一审收、结案的34%和33%。 2002年广州海事法院各类积存案件85件,其中一审案件57件,执行案件28件。大部分存案是2002年11月后立案的,积案压力不大。